2006年3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案件分简易与普通审限亦有长短之分
  王先生问:
    李某借钱不还,总找各种理由推辞,我不想再跟他劳神了,想去告他,可又听说打官司时间挺长的。请问,我若起诉的话,案子多长时间才能有个结果呢?
    本报作答:你的案子多长时间能有结果,得视具体案情而定。关于案子审理期限(即常说的审限)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。
    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民事案件的审理分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。
    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;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    也就是说,若你的案子一审在基层法院,若适用简易程序,应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若适用普通程序,则应在六个月内审结。